招商引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
2014-01-17 23:19:05   来源: 县招商办   作者:

      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的企业,财政扶持优惠政策按照“一事一议、一企一策”的办法,由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予以确定;
  直接到盐津投资的世界500强、国内500强企业,除按上述政策兑现所得税优惠政策,还可按企业当年上缴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20%给予该企业奖励扶持5年;
  在工业园区内新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,实行“两免三减半”和“五免五减半”(即:企业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由县级财政奖励返还,后3年由县级财政减半奖励返还;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5年由同级财政奖励返还,后5年由同级财政减半奖励返还)政策。.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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