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会议纪要
2014-08-25 10:33:39   来源: 县政府办   作者:

  2014年8月14日,县人民政府在五楼二会议室召开殡葬改革工作领导组办公会议。县委副书记、县长李晓主持会议。县委副书记赵声满,县人大主任陈国均,县政协主席尚丽明等领导出席会议,县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会议学习了中央、省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相关文件,听取了民政局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,各参会人员作了发言,李晓作了重要讲话。现纪要如下:

  会议认为,殡葬改革是一项破千年旧俗、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,推行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,势在必行。我县殡葬改革自去年启动实施以来,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一些干部患得患失、不敢担当,宣传不够、执法不严、查处不力等问题普遍存在,活人墓修建之风愈演愈烈,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改行为禁而不止,严重影响了盐津殡葬改革进程,制约了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。

  会议要求,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“谋事在人,成事也在人”的思想,进一步凝聚力量、强化措施、找准突破,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突破,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落实,聚沙成塔,汇流成海,努力推动盐津殡葬改革走在全省前列。

  第一,敢于担当。推行殡葬改革,核心和焦点都在党员、干部、领导干部、党员领导干部四类群体身上。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,既要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;又要敢于担当,积极推动。要坚决克服患得患失、畏首畏尾的心理,拿出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魄,以大公无私的底气,攻坚克难的勇气,迎着困难往前走,受得住委屈、耐得住性子、干得成事情。

  第二,找准突破。坚持以贯彻中办、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(中办发〔2013〕23号)为抓手,把依纪依法查处党员、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突破口,作为当前重点。各级各部门要集中力量,千方百计突破这一重点,迅速扭转全县殡葬改革的被动局面。

  第三,强化措施。一是出台贯彻中办发〔2013〕23号文件的具体措施及配套政策。由赵声满同志牵头,舒志升同志负责,以县委、县政府的名义,尽快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具体措施,将上级规定本地化、具体化;由陈国均同志牵头,舒志升同志负责,民政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,对火葬区规划、相关通告等具体配套措施再进行完善;由曹阜洪同志牵头,纪委、监察局负责,相关部门配合,及时出台查处违反殡改行为的具体措施。二是落实四个责任,分层次推动。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殡葬改革规定的,要落实其个人、主管部门一把手、行政执法主体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干部管理4个责任。当前,要重点把违规建造活人墓的6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突破口,由殡葬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行文至组织部、监察局和本人所在单位,先由主管部门一把手亲自做工作,限期整改,7个工作日内回复;对整改不到位的,采取行政执法同步、纪律查处同步、媒体曝光同步、组织处理同步的“四同步”措施,7个工作日内,执法大队的违法通知书抵达,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调查抵达,宣传部门对其曝光,组织部门作出停职处理;拒不整改的,由执法大队公开组织平毁活人墓,所需费用从违规党员领导干部工资中扣除。完成这一突破,再行研究其他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的处理措施。三是设置举报奖励,大力宣传奖励办法,重奖举报反映领导干部违反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员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。四是制定党员干部带头实行殡葬改革的承诺书,由舒志升同志牵头,殡改办负责,尽快制定,层层签订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。五是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的党员干部,在提拔调整、评优评先等方面一律暂停,在教育实践活动民主评议中一律为差。六是由陈国均同志牵头,殡改办具体负责,针对当前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,认真研究,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,融入即将出台的具体措施中去。七是由陈国均同志牵头,舒志升同志负责,认真做好9月初召开殡葬改革领导组全体会议的准备,届时将研究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具体措施及配套政策、落实四个责任及分层次推进等问题,进一步统一思想,重点突破,全面推进殡葬改革。

  第四,加大督查。县委督查室、县政府办、监察局要围绕县委、县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,加大督查力度,尤其要针对乡镇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情况、选择性执法情况等进行督查。对思想不重视、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和部门,要进行问责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殡葬改革新局面。

  

  

  参会领导:李  晓、赵声满、陈国均、尚丽明、曹阜洪

            陈  艳、罗俊林、舒  燕、马  平、舒志升    

  参会部门:县委督查室王敏,政府办李祥贵,教育局林鸿,监察局覃才武,民政局黄明友、李金琦,人社局李昌华,卫生局余智慧,法院伍鸿明,检察院陈大银。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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